改名字需要到 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。具体流程如下:
未成年人改名字
由本人或者父母、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。
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:申请书、户口本、身份证、无犯罪记录证明(如果申请人年龄在14周岁以上)。
成年人改名字
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。
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:申请书、户口本、身份证、无犯罪记录证明、单位同意变更的证明(如果申请人是机关、团体、学校、企事业单位的职工)。
办理步骤:
准备材料
填写《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》。
提交书面申请,并说明改名理由。
提供户口本、身份证、无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材料。
提交申请
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户籍登记机关提出更名申请。
提交所有准备好的材料,并等待审查。
审批过程
户籍登记机关将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,确保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律规定。
审批通过后,派出所会发给新名字的临时身份证,然后等待正式身份证下发。
注意事项:
改名不能违反公序良俗,理由不当,公安机关可以不予受理。
改名后,涉及到个人的银行卡、社保、医保以及产权证等一系列问题,需妥善处理。
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所需材料,并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登记机关,以确保改名过程顺利。